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
诚信服务自律公约
(本公约经成都人力资源服行业协会二届十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本公约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内依法设立,从事招聘、猎头、培训、测评、咨询、劳务派遣、外包等人力资源相关服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本公约系行业内自律性规定,是成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拟定,旨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适用于成都市内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所有机构。
第三条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成都市相关政策,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将诚信建设与具体业务活动紧密结合,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行业形象。
第四条 服务公示,透明收费。各机构应公开服务证照、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确保客户充分知情。收费应合理、透明,不得存在隐性收费或价格欺诈行为。
第五条 规范用工,保障权益。各机构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工资、扣押证件或收取不正当费用。应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六条 严格合同管理,履行承诺。各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各机构应自觉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得以低价竞争、虚假宣传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应鼓励开展公平有序的服务产品、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的竞争,共同推动行业进步。
第八条 建立诚信服务档案,接受监督。各机构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回应并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诚信服务档案,及时公布和提交诚信服务记录和信息。应配合行业统计的数据采集工作,真实准确提供各项经营数据。
第九条 党建引领,提升服务。各机构应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第十条 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人才发展。各机构应积极对接成都市人才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应关注成都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提供精准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十一条 关注重点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各机构应关注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积极参与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加强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各机构应加强行业内外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应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共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十三条 惩戒机制。对于违反本公约的机构,成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告诫、行业通报、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的,将提请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四条 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公约的解释权归成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所有。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协会可对公约进行适时修订。
第十五条 生效与施行。本公约经成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电话:028-86726606
成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