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就是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招募劳动者后,将他们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的工作。
这种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劳务外包则是用人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己安排人员完成工作内容。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外包合同建立了民事上的契约关系,发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一定的费用。
承包单位与所雇用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支配。但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和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方面:劳务派遣需要取得许可证,而劳务外包不需要。
岗位要求方面: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而劳务外包对岗位没有特殊限定和要求。
法律关系方面: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外包涉及两方关系,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支配与管理方面: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劳动者日常劳动进行指挥管理;而劳务外包的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指挥管理,由承包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
工作成果衡量标准方面: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根据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要素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而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
法律适用方面: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劳务外包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
重点提示:
在劳务外包时,用工单位应该了解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避免出现实际上是劳务派遣而非劳务外包的情况。如果承包单位的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按照用工单位的安排提供劳动,或以用工单位的名义提供劳动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发包单位应该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外包单位,并监督外包单位落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外包单位违反规定用工,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发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具体法律关系,应该依法确定两个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